2007年5月14日 星期一

環保工業

環保工業



對於環保產業之定義指出:『經濟社會生產之財貨與勞務,用以衡量、防止、限制、減少或矯正水、空氣與土壤等環境損害,以及處理廢棄物、噪音和生態系統等環境問題稱之』。然而,依據目前正在進行協商的WTO環境服務分類,正針對那些無法具體說明商業活動運行以及無法事先顯露與成本有效性相關之資訊之『管末』的清潔服務,進行檢討而提出改革的方向。因此目前發展中的環保產業分類主要為美國及歐盟版本,相較之下,後者提出較具體之細部門分類項目,見表1。歐盟所建議的分類涵蓋了無爭議性的議題可歸類為『純粹的』環境,以及與環境媒介(例如,空氣、水、固體和有害廢棄物及噪音等)有關之服務分類。該通報提出一份新的『核心』環境服務分類清單,此新分類清單可以更真實反應貿易和部門的內涵。新的分類,也具備更多元化;它創造了七個環境細部門(相較於舊的分類只有三個部門),增加了會員國接受協議的可能性。


本次報告是針對"大氣氣候和空氣的保護"我們將要介紹多種環保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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